我一直都覺得,只要自己願意,肯定會找到一份工作的。 失業的人,往往是因爲有特定的要求,才會一直找不到想要的工作。 有分別的。“任何一份工作”以及“想要的工作”。 所以,我是無法苟同乞丐,什麽都不幹,只會攤開手板跟別人討錢。 你去賣身的話,我還比較敬重你。 話説每天早上去上班的一個紅綠燈, 時常看見一個男人。髒兮兮,卻看得出很年輕,也健康,會看車子過馬路,健步如飛。 每次總是趁紅燈時,向一輛輛的車子討錢。 我從來不給。老兄,每次看見你都給,連我老媽子家用也是一個月給一次。 你什麽都不幹,還要我供養你嗎? 真不明白,爲何不去找份工作。 不然,至少學一學一些人,賣紙巾、娃娃、蝦餅什麽的, 至少我也可以支持支持你。 什麽都不幹地攤開手要錢? 對不起,從我身上,一分錢也不會拿到。